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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紫罗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20 生效日期: 2006-10-20
发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津价房地[2006]288号
天津市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紫罗园经济适用房项目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公司在北辰区延吉道与高峰路交口处承建的紫罗园小区149970建筑平方米砖混结构住房的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300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平均销售价格不得超过上述审批价格。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天津市物价局
二OO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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