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表彰一九九九年度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6-27 生效日期: 2000-06-27
发布部门: 九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县(市、区ぉ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共青垦殖场,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中央、省驻市单位:
  退伍安置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做好退伍安置工作,对巩固国防、支持部队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意义。妥善安置好退伍军人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各企事业单位义不容辞的职责。一九九九年,面对洪灾和经济转轨期的困难,各县(市、区ぉ人民政府、中央、省驻市单位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发扬抗洪精神,以大局为重,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了全市的退伍安置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做好我市退伍安置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彭泽县人民政府等16个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各地、各部门要向受表彰单位学习,克服困难,顾全大局,认真做好二000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为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成果作不懈努力。
附:一九九九年度退伍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000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一九九九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
一、县(市ぉ区先进集体:
  彭泽县人民政府 德安县人民政府
  湖口县人民政府 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二、中央和省驻市先进单位:
  九江石油化工总厂
  九江化学纤维厂
  武山铜矿
  江西赣北化工厂
  江西无线电厂
  铁道部第四工程局第五工程处
  铁道部大桥局船舶工程总公司
三、市直先进单位:
  九江港务管理局 九江市建设局
  九江市粮食局 九江市卫生局
  九江市矿冶公司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9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