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中国龙江森工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2-10 生效日期: 2003-02-10
发布部门: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哈地税发[2003]11号
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龙江森工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黑地税函[2002]145号)转发给你们。对在哈中国龙江森工集团汇缴成员企业所得税的预缴问题,经请示省局,仍按黑地税发[2001]27号文件执行。
附件: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龙江森工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