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九府办字[2002]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的综合减灾与科技减灾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九江市减灾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市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组织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协调各地和有关部门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主 任:蔡晓明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吕 明 市政府副市长
委 员:李 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忠凤 市气象局局长
江 兵 市计委副主任
刘礼秀 市财政局副局长
程宣发 市水电局局长
邱遵星 市农业局副局长
辜国强 市科委副主任
毛焱超 市地质矿产局局长
淦林森 市环保局副局长
曾庆平 市地震台副台长
熊小华 市消防支队副队长
高 浔 市林业局副局长
吴磊军 市卫生局副局长
邱家传 市建设局副局长
邓群辉 市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张 孜 市移动通信公司总经理
唐佳华 市外侨办副主任
董 群 市广电局副局长
文小平 市经贸委副主任
王龙宝 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王经铎 市统计局局长
邵德祥 市交通局副局长
骆长春 南昌铁路局九江地区办事处主任
柯 霖 九江长江港监局副局长
吴继媛 市教委副主任
阮仁良 九江军分区参谋长
张 勤 市公安局副局长
蔡经科 市社联副主席
熊茂友 市科协副主席
殷 鹏 市气象局副局长
金衍荣 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秘书长:陈忠凤(兼)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由殷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委员会委员的调整,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委员会主任批准。为便于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
二OO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九江市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九江市人民政府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共同履行的职责是:研究制定全市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组织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协调各地和有关部门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气象局: 负责提供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和监测情报及有关资料,对洪涝、干旱、冻害、台风、冰雹、雷电等气象灾害提供防御对策与建议;开展大气环境预报、人工影响天气、气象遥感探测技术、农业气象技术服务等各种应用技术咨询及专项气象技术服务,组织参加重大减灾学术交流和减灾科普宣传活动。负责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计委:
负责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重点防灾减灾项目,组织参加减灾工程建设的设计、立项和建设、验收工作。
市财政局:
根据财力情况和减灾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市级减灾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市民政局:
提供重大抗灾、救灾预案;管理、分配全市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负责提供有关减灾信息;组织和指导救灾组织捐赠;承担国内外对我市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
市水利局:
负责提供防洪抗旱、水土流失、水利工程等防灾减灾对策与建议,监督、管理城市防洪工作,收集、监测、发布流域降水、旱情信息,承办全市水土保持的减灾工作;组织对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承办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有关科普宣传工作。
市农业局:
结合我市农业实际提供防灾减灾对策与建议,组织全市农业抗旱、排涝、防冻以及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测、预警和防御的研究工作和有关科普宣传工作。
市科委:
负责防灾减灾科学研究课题的立项与鉴定;协同组织全市科技力量对重大减灾技术难题进行攻关研究。
市地质矿产局:
负责拟定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规、规章;组织编制和实施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与沉降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地质灾害动态监测、预报、评价、治理。
市环保局:
负责实施保护和改善环境工程;负责提供全市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信息等有关资料;做好环境保护科普宣传工作。
市地震台:
负责协同组织抗震救灾指挥调度;负责地震监测、灾情收集与评估,为政府提供防御对策和建议;开展地震科学和减轻地震灾害的科学和科普宣传工作。
市消防支队:
负责消防监督检查以及扑救火灾与社会救援,做好消防科普宣传工作。
市林业局:
负责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防沙治沙;负责全市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减灾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市卫生局:
负责指挥、组织、协调重大灾害性事件伤员救护工作、重大疫情的紧急处置和灾后防病工作。
市建设局:
负责组织减灾工程建设的设计和建设,负责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灾后重建、移民建镇工作。
市电信公司:
负责组织协调公共网和其它专用网防灾减灾信息的传递和互联互通,保证通信线路的畅通。
市移动通信公司:
负责防灾减灾信息的传递和互联互通,确保通信畅通无阻。
市外侨办:
负责联络并争取国外境外华侨华人及政府团体对我市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的捐赠工作,承担市减灾委员会与国外减灾机构的外事联系,办理国际减灾交流与合作的有关事宜。
市广电局:
负责组织广播、电视部门做好防灾减灾科普传工作,播放减灾公益性广告,宣传防灾减灾工作中先进事迹。在灾害紧急发生时,及时插播防灾紧急公告。
市经贸委:
负责协调企业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市外经贸局:
负责联络并争取外国政府、团体对我市灾害的资金、物资捐赠和援助,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市统计局:
负责为市减灾委员会收集灾情损失情况、提供其他统计信息;承办市减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统计工作任务。
市交通局:
负责减灾工作期间的公路、水运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组织实施车辆、船舶的征集和调配,并负责减灾物资的紧急运输。
南昌铁路局九江地区办事处:
负责重大灾害发生期间,市内铁路运输网络安全的防灾减灾工作,并承担减灾人员和物资的铁路运输任务,保证其畅通;重大防灾减灾工作中,组织人员和车辆,承担人员物资的运输任务。
九江长江港监局: 负责重大灾害发生期间,市内水路运输网络安全的防灾减灾工作,并承担减灾人员和物资的水路运输任务,保证其畅通;重大防灾减灾工作中,组织人员和船只,承担人员物资的运输任务。
市教育委: 负责幼儿、小学、中学开展减灾知识教育活动,在大中专等院校开展安全科技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协助组织院校从事减灾方面的专家学者开展减灾活动。
九江军分区: 负责在市内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需要,组织调配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所需装备、器材参加救灾工作。
市公安局: 负责在从事重大减灾活动期间的现场安全警戒和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以及出现重大灾害期间社会秩序的维护。
市社联: 负责组织减灾科学研究和调研工作,有针对性提出减灾对策和建议。
市科协: 负责组织减灾科技交流和科普宣传工作。
市红十字会: 负责向国际、国内呼吁,请求援助,组织市内外、国内外减灾救助,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和灾后重建工作,承担国内外对我市捐赠捐物的接收和分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