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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江西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1-13 生效日期: 2003-11-13
发布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赣府厅字[2003]11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中提出“在国务院领导下,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精神,从我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出发,省政府决定建立江西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西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赵智勇  副省长
  副主任:漆 权  省教育厅厅长
  郑克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于玉梅  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 平  省计委副主任兼物价局局长
  童 敏  省经贸委副主任
  刘奇兰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张菊萍  省人事厅副厅长
  李锅根  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极灿  省农业厅副厅长
  孟庆启  省国税局副局长
  余木来  省地税局副局长
  吴 伟  省工商局助理巡视员
  高小琼  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副行长
  办公室主任:于玉梅(兼)

  二、江西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江西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在省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向省政府负责。
  (一)统筹协调全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制定全省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促进职业教育与其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促进全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三)建立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组织动员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和公民个人举办职业教育。

  三、江西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主任召集,也可由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江西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适时召开。
  (一)听取并审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汇报。
  (二)听取成员单位职业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三)研究决定有关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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