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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物价局关于世界之窗景区内滑道及漂流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1-15 生效日期: 2001-01-15
发布部门: 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深价函[2001]10号
深圳世界之窗有限公司
公司《关于丛林穿梭电控滑道收费标准的请示》及《关于调整峡谷探险漂流收费标准的请示》(侨世字[2000]52号)收悉。根据你公司新投资滑道项目的成本费用测算和执行深价[1999]158号文有关漂流项目收费标准的情况,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丛林穿梭电控滑道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0元,儿童减半收费。
二、同意峡谷探险漂流收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次20元,儿童减半收费。
三、你公司应做好明码标价及宣传解释工作,为游客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四、以上规定从2001年1月20日起执行。请接文后10天内到我局申请变更《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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