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信信[2003]15号
各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各市、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
根据信息产业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信部联产[2000]968号)及省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01]2号)的要求,经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初审,浙江省信息产业厅审核,认定杭州科姆力通讯系统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为浙江省2002年第四批软件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