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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非典预防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29 生效日期: 2003-04-29
发布部门: 余姚市建设局
发布文号:

局属各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非典疫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余姚市预防非典的紧急措施,结合建设系统实际,特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 加强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的组织领导。
  局建立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宋建勋同志任组长,何宝牛、吴炜灿、舒文根、倪定华等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何宝牛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罗小平、张庆晨、宋文钦、陈森楣等同志组成。

  二、 建立预防非典有关制度。
  (一)实施消毒制度。局属各单位要对公共场所、会议室、电梯尖、食堂和施工场地的民工食堂、宿舍等进行消毒预防,会议、接待和工作人员用餐要采取分餐制。
  (二)信息上报制度。局属各单位要落实专门信息员上报有关非典预防工作的信息,上报内容包括各单位采取的预防非典的措施;周边人员和亲属的健康状况、人员外出情况、会议活动情况和有关非典预防的其他情况。一旦发现非典患者或是周边人员有发热、干咳、全身酸痛等症状的要立即上报,不得缓报、瞒报和漏报。
  (三)严格会议、请假和接待制度。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预防非典的规定,近期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做到尽量不开。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全体同志近期原则上不要离开余姚市区去外地尤其是疫情区,非去不可的,要做到事前报批。对外地来姚人员尤其是疫情区来姚办事的人员,要有礼貌的谢绝接待,对非接待不可的客人要做到事前报批,但要尽量减少接触。

  三、 其他要求。
  1、各单位工作人员中近期有亲属去过外地特别是疫情区的也要求上报。对有子女在外地就学的,应当要求他们做好子女的工作,不要离开就学地,如已经回来的,要求立即上报,以便及时采取隔离措施。
  2、节假日期间,各单位也必须确定信息上报人员,保证信息渠道24小时畅通。
  信息上报联系电话:
  罗小平  62707547   63156957   13805807677
  黄科威  62704942   66221750   13566088968
  传  真:62704942


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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