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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防治非典型肺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09 生效日期: 2003-04-09
发布部门: 青海省
发布文号: 青政办[2003]52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03]10号)精神,为加强对全省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领导,协调省有关部门做好预防、控制、治疗工作,省政府决定建立全省防治非典型肺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现将部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召集人:郜风涛 省政府副秘书长 
  协助召集人:牛惠民 省卫生厅副厅长 
  成员:周贤安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海莉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惟恒 省教育厅副厅长 
  喇英才 省民政厅助理巡视员 
  罗炳祥 省军区后勤部副部长 
  王自雄 省武警总队副总队长 
  王林 省民航局纪委书记 
  杨树林 西宁铁路分局副局长 
  部门联席会议职责:负责研究和安排部署全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落实预防经费,制定预防应急预案,加强疫情监测,宣传预防技术和知识,及时处理疫情,向社会发布有关疫情和预防控制措施。 
  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牛惠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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