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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制定我省铁路货运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5-10 生效日期: 2001-05-10
发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陕价管调发[2001]37号

西安铁路分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正式批准铁路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费的函》(西铁分经函[2001]007号)收悉。鉴于我局制定的铁路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试行收费标准(陕价工调发[2000]10号)已执行到期,经研究同意试行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继续执行,收费标准不作调整。今后,个别项目需调整收费标准时,再另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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