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甘政办发[2011]12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加快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为目标,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重点,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促进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服务。
一、以政务公开促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一)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的政务公开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及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节能减排、控制和节约用地等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公布本地区、本部门落实措施和执行情况。抓好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项目规划、立项、审批、招标等情况公开。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确保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并公开的制度。
(二)加大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公开教育事业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城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各项政策措施,让群众及时了解关心关注的信息。推进校务公开,招生、收费等要公开透明。推进医院院务公开,坚持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公开事关食品药品安全的信息。公开“十大惠民工程”进展情况。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处理问题透明度,稳妥化解社会矛盾。
(三)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基本建设支出、转移支付支出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以及各类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报告,都要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要详细全面,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特别是各部门的出国出境、出差、接待、用车、会议等行政经费支出情况,都要详细公开。明确基层财政专项支出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切实落实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各项要求。研究制定实施各类预算、决算公开的时间表,2011年将各级政府“三公”经费支出的预算和决算向社会公开。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
二、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四)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在决策中要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见,并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决策执行情况,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最大限度地防止因决策不当而产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程序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度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五)增强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推进清权确权工作,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清理,科学分档设限,细化量化自由裁量空间,公开裁量标准。
(六)积极推进内部公开。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基础上,把外部监督与内部防控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内部公开,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内部监督,防止权力滥用。继续做好对干部选拔任用、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情况的公开工作,既要公开结果,又要公开过程。
三、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地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等方式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尤其是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信息。凡是可公开的不涉密文件,都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本着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原则,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八)优化各类公开载体。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体系,增强网上信息公开统计、检索查询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互动交流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公报、新闻发布等形式;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便民服务功能。
(九)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谁产生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配套制度。健全科学性、可操作性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年度报告公布制度。
四、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十)规范政务(行政)服务中心运行。全省将对各级各类政务(行政)服务中心的名称、场所标识、机构性质、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进行规范,推进政务(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凡与企业、社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全部纳入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要尽可能纳入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没有建立政务(行政)服务中心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探索通过网上政务大厅等多种方式,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要通过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工作流程、改善软硬件环境,将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成为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电子政务、信息发布、行政投诉受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水平。
(十一)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加强统筹规划,以政务(行政)服务中心为主体,整合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探索在乡镇(街道)开展便民服务的有效形式,有条件的地方要依托综合服务设施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或便民代办点,逐步将便民服务向基层延伸。
(十二)扎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涉及民生的领域,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的依据、流程和结果,提供高效便民服务。省级公共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梳理基础信息和业务信息资源,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为信息资源的再整合和构建网上服务体系打牢基础。
五、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三)加强组织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人员变动实际,健全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业务经费,加强工作指导和宣传培训。要加强统筹规划,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探索联动办法,形成工作合力。省政府各部门在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要通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要点等方式,加强对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
(十四)抓好典型推广。今年,全省将在2至4个县市区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为全面推广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办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积累经验;在1个市、6个省政府组成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试点,总结探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和路子。各地区、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在本地区、本系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试点,培育和发现典型,通过抓点带面、典型推广,促进工作不断深化。
(十五)开展专项督查。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查找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要完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的方式方法,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在第四季度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