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上证登字[2000]6号
各会员单位:
1998年以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所推行会员法人结算,已取得明显成效。在法人结算实践中,许多会员根据本所关于'各会员单位以法人名义集中清算、原则上以一个结算帐户与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直接交收'的要求,在实现资金集中交收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进行证券的集中管理,在改善客户服务、防范结算风险方面积累了很好的经验。为继续完善会员法人结算制度,本所决定在全体会员中推行法人证券集中托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人证券集中托管是指会员对其自营证券和托管(指定交易)在其名下的客户证券实行集中核算及管理。目的在于进一步明确会员法人的证券托管责任。
二、法人证券集中托管的主要内容是,建立会员法人与本所登记公司的证券定期对帐制度及将查询、挂失等证券托管业务集中由会员法人统一办理。
三、会员应按本所登记公司统一制定的格式设立法人证券托管总帐户及子帐户。总帐户以会员法人为单位建立,用于核算会员自营证券及托管(即指定)在其名下的所有客户证券。子帐户以证券营业部为单位设立,用于核算在某一营业部指定交易的会员自营证券及代理的所有客户证券。
会员应与本所登记公司每日核对法人证券托管帐务。本所登记公司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通过电子信箱向会员发送法人证券集中托管对帐数据,由会员主动收取该数据用于核对。
会员如对本所登记公司发送的数据有异议,应及时向本所登记公司提出,在未核对一致前,以本所登记公司数据为准。
四、本所登记公司从2000年9月 1日起停止按交易联通首席位发送投资人证券持有余额对帐数据(E1文件)。
五、从2000年9月1日起,有关会员托管证券(含自营证券)的查询、挂失等事项全部改为以会员法人为单位向本所登记公司统一办理。2001年4月1日前,会员托管的所有证券的非交易过户、出质登记集中以会员法人为单位办理。
六、法人证券集中托管是贯彻《证券法》,完善会员法人结算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所要求会员予以高度重视,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尽快建立证券托管帐户管理制度,开发相应的系统程序,建成覆盖全辖的查询、挂失、非交易过户等证券托管业务实时集中处理系统。在实施过程中遇有问题,可及时与本所登记公司联系,联系人:登记存管部丁泉兵,联系电话:(021)58750703。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法人证券集中托管帐户数据格式
一、证券持有余额对帐数据
数据库名: D4XXXXX.MDD;XXXXX为营业部编号
数据内容: 当日证券结算结束后托管在该证券营业部的证券汇总数据,包括股票(不包含非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优先股)、基金、企业转债、无纸化债券、有纸化债券 。
发送方式: 在每个交易日证券结算结束后按结算会员发送至对应的电子信箱中。
数据结构:
NO 字段名 类型 长度 说明
1 JSBH C 5 结算编号
2 YYBDM C 5 营业部代码
3 ZQDM C 6 证券代码
4 ZQLB C 2 证券类型
5 LTLX C 1 流通类型
6 QYLB C 2 权益类型
7 GPNF C 4 挂牌年份
8 CYZT C 2 持有类型
9 BCYE N 14 本次余额
10 BCRQ C 8 本次日期
合计: 50
二、证券持有变动对帐数据
数据库名: D5XXXXX.MDD;XXXXX为营业部编号
数据内容: 当日交易和非交易的证券过户数据(不含红利兑付、债券兑付兑息数据)。
发送方式: 在每个交易日证券结算结束后按结算会员发送至对应的电子信箱中。
数据结构:
NO 字段名 类型 长度 说明
1 JSBH C 5 结算编号
2 YYBDM C 5 营业部代码
3 ZQDM C 6 证券代码
4 ZQLB C 2 证券类型
5 LTLX C 1 流通类型
6 QYLB C 2 权益类型
7 GPNF C 4 挂牌年份
8 CYZT C 2 持有类型
9 MRSL N 14 买入数量
10 MRJE N 16.2 买入金额
11 MCSL N 14 卖出数量
12 MCJE N 16.2 卖出金额
13 JYRQ C 8 交易日期
合计: 96
三、数据说明
1、 持有数量单位:股票--股,基金-份,债券-元,金额-元。
2、持有类型用以区分帐户类型,其中:
01 - 自营帐户
02 - 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帐户
3、所有的日期格式为:YYYYMMDD。
4、证券类别(ZQLB)意义如下:
ZQLB 说明
GF 国家法人股
GJ 国家股
GZ 债券
JJ 基金
JN 法人股(境内)
JW 法人股(境外)
PT 普通股
SF 社会法人股
YX 优先股
ZG 职工股
PS 配售股
5、流通类型(LTLX)意义如下:
LTLX 说明
N 非流通
0 流通
1-9 权益次数
J 基金配售
F 法人配售
Z 战略投资者配售
6、权益类别(QYLB)意义如下:
QYLB 说明
DF 兑付
DX 兑息
HL 红利
P 配股
S 送股
Z 转配
四、其他说明
1、法人证券集中托管对帐数据包括两个基数据文件:
证券持有余额对帐数据--以营业部为基本单位的法人当天证券结算结束后的证券持有余额数据,包括:股票(不包含非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优先股等)、基金、企业转债、无纸化债券、有纸化债券。
证券持有变动对帐数据--以营业部为基本单位的法人当天过入、过出的各类证券变动数据。包括:股票(不包含非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优先股等)、基金、企业转债、无纸化债券、有纸化债券。
2、在法人证券集中托管对帐数据中,股票、基金、企业转债、无纸化债券的持有和变动对帐数据,以投资人的指定交易席位所属营业部为汇总单位;有纸化债券的持有和变动对帐数据,以债券清算主席位所属的营业部为汇总单位。
3、按营业部生成的法人证券集中托管对帐数据,分别按自营帐户、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帐户进行汇总。自营证券帐户用于汇总核算会员名下D类投资人证券帐户所持有证券和该会员按主席位托管的所有国债、企业债,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人证券帐户中的所有自营证券。
委托代理证券帐户用于汇总核算除自营证券帐户外,托管在该会员处指定交易的其它各类投资人证券帐户所持有证券。
4、在交易日结算结束后,按营业部生成法人证券结算对帐数据,经ZIP软件压缩处理后,放入营业部所属结算会员的电子信箱中。各会员可通过《参与人远程操作平台》通信系统从各自的电子信箱中获取数据。在接收到数据后,先用UNZIP软件解压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