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陕价管调发[2002]133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计划局:
依据国家计委的有关规定,现将乙肝清热解毒胶囊等6种中成药临时零售价格予以核定,具体价格见附表。
企业暂按此价格销售,在国家计委下达正式价格后,按国家计委规定价格执行。
附表价格从2002年12月20日起执行。
附表:乙肝清热解毒胶囊等6种中成药临时零售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
说明
一、这6种中成药均属于政府定价,国家计委尚未下达价格。因为是普药,以前销售情况不是太好,我省企业基本上停止生产,原来没有规定价格。现在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普药销售看好,企业已经开始生产,要上市销售,需我们物价部门核定价格。
二、价格安排均参照国家计委讨论的方案价格,已和企业进行了沟通,企业对申报价格做了下调,同意我们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