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川价函[2002]95号
四川农业大学:
你校《关于我校远程教育招生收费标准的请示》(川农大校财发(2002)3号)收悉。根据教育部关于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精神以及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2000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本着不以盈利为目的,按教育成本收费的原则,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远程教育大学全脱产农林、师范类专业学费7000元/和·年,人文社科、经管类专业60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8000元/生·年。
远程教育大学业余(不脱产)农林、师范类专业学费3500元/生·年,人文社科、经管类专业30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4000元/生·年。
二、上述收费为最高限额,除学费、住宿费、代管费外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再加收其它费用。
三、本批复自二00二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