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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深圳市委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6-02 生效日期: 2004-06-02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为加强对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于2004年6月2日(深办(2004)25号)决定,成立市委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黄丽满(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李鸿忠(省委常委、市委副书记、市长)
  成员:谭国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白天(市委副书记)、许宗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思平(副市长)、郭立民(市国资委主任)
  市委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审定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检查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审议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其运营机制方案和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方案,包括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和上市公司重组方案;讨论决定全市国有资产长远发展规划;听取国资委有关重大事项的报告;审定国有资本运营收益预算草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由郭立民同志兼任。
  原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同时撤销。   二○○四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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