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深府办[2004]91号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农林渔业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4年6月22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
(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97号)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加快农业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根据《全国农业标准化2003年一2005年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农业资源的布局、特色和优势,抓紧建立、完善我市的农业标准体系,尤其要着力加快我市农产品安全标准、贸易交换和等级标准的制定。到“十五”期末,要在现有的基础上,争取再完成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15至20项,形成以国家标准为主,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配套,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各有侧重,适应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需要的农业标准体系。
二、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加大农业标准的实施推广力度
要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在珠江三角洲建设10个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建立一批农业龙头企业的目标,在做好现有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不断扩大示范区建设,拓宽示范领域。力争到“十五”期末,我市再建立多个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农林渔业局要在做好规划的基础上,着手研究制定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要通过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积极建立一批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市级标准化示范区。
三、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在整合现有检测资源的基础上,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势互补的原则,逐步建立布局合理、专业齐全、高效运作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和“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控和监督检查。加快深圳市超市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技术规范、学生饮用奶等一系列特区技术规范的制订,为行政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四、积极推进农产品流通领域标准化工作,建立公正、诚信、有序的农产品流通机制
积极推进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标准化工作,建立一批标准化、管理规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示范点,推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的规范建设。到“十五”期末,力争使我市的布吉和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国家级农产品物流标准化示范区,通过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流通的现代化水平,促进我市农产品物流业的发展。
五、积极创建农业类名牌产品,大力推进农产品名牌战略
根据《广东省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方案》,把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与开发、培育、创建品牌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树立品牌意识。大力推行全过程标准化生产,分类别、分层次、有针对性地抓好一批带动能力强的重点企业和优势农产品,培育和扶持一批农业类名牌产品,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力争用3到5年时间,创建一批按标准组织生产、在国内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业名牌产品。引导与培育我市农业龙头企业与技术机构主动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形成我市在国家农业标准化体系中的技术优势与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六、重视农业标准化基础研究工作,加强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的培训工作
做好农业标准化基础研究工作,重点加强农业新品种的质量要求和生产操作规程、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限量和检测方法标准及快速检验方法标准、新型动植物疫病的检疫规程和方法、农业转基因产品的安全评价方法标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基础研究。要大力加强流通领域的农业标准化工作,特别是农产品包装、标识、等级和安全标准的制定。要适应外向型农业发展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我市农产品主要出口国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分析研究,积极开展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研究,建立对WTO/TBT、WTO/SPS的快速反应机制,为我市成为全国性农产品出口基地奠定坚实基础。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标准化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水平,尽快培养一批标准化专业推广队伍,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使我市拥有100至150名农业标准方面的专业人才。
七、加大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增加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经费投入,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工作。要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农业标准化投入机制,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渠道投资的格局,确保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