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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遂宁市城区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01 生效日期: 2003-04-01
发布部门: 四川省遂宁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遂价格[2003]12号

四川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管输实行按里程收费的通知》(川价工[2003]17号)精神,我局对遂宁市城区民用天然气经营成本进行了测算,受省物价局委托组织召开了听证会,经请示市政府领导同意并报省物价局(川价函[2003]72号)批准,决定调整遂宁市城区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居民生活用气由每立方米1.22元调为1.26元;
  (二)集体生活用气基数由每立方米1.38元调为1.42元,基数外由1.50元调为1.54元;
  (三)商业用气基数内由每立方米1.70元调为1.73元,基数外由每立方米1.90元调为1.93元。

  二、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四川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要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规定价格。

  三、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天然气销售价格从2003年4月1日抄见气量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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