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嘉地税法[2004]52号
各征管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税,规范地税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现将省人民检察院、省地方税务局等单位联合发文的《关于印发〈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浙检会(侦监)[200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涉嫌偷税犯罪的案件均应认真填妥《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涉嫌偷税犯罪案件移送表》及时报送市局法规处,经市局案审委审理后,由市局统一向市公安局移送。
附件:1、关于印发《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2、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涉嫌偷税犯罪案件移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