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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计划免疫十年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10 生效日期: 2003-08-10
发布部门: 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2003]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计划免疫是控制和消灭传染病的重要手段,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实现国家对疾病控制目标的最有
  效措施。为了切实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晋城市计划免疫十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计划免疫十年规划(2OO1--2O1O)年
  计划免疫是控制和消灭传染病的重要手段,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实现国家对疾病控制目标的最有效措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就显得更为重要。特别是今春突如其来的非典袭击,进一步唤醒了人们的预防意识,同时也对卫生防疫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现阶段,传染病仍然是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的首要疾病,非典、艾滋病、0157等传染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一旦疫情暴发流行,将会对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为了认真贯彻《山西省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计划免疫的指示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国内外疾病预防控制先进经验,特制定《晋城市计划免疫十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计划免疫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狠抓基础免疫;大力开展“功在千秋。利在万代”的健康工程。认真抓好计划兔疫,有针对性地对成年人进行科学有效的免疫接种,进一步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从而有效地抵御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利。

  二、总体目标:
  1、免疫接种事,
  (1)周岁内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
  (2)周岁·内卡介苗接种率达90%以上
  (3)周岁内百白破疫苗接种率达90甲。以上
  (4)周岁内麻疹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
  (5)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城镇大于90%,农村大于85%;
  (6)成人按程序适时免疫接种率达到65%以上;
  (7)甲,肝疫苗接种率达65%以上;
  (8)痢疾菌苗撩种率达65%以上;
  (9)布氏菌苗接种率达70%以上;
  (10)流感疫苗接种率达65%以上;
  (11)流脑疫苗接种率达65%1~2_k;
  (12)乙脑疫苗接种率达65%1)2上;
  (13)伤寒疫苗接种率达65%以上;
  (14)腮腺炎疫苗种率达65%以上;
  (15)水痘疫苗接种率达65%以上;
  (16)出血热疫苗接种率达65%以上;
  2、针对性地控制传染病发病率
  (1)消灭脊髓灰质炎;
  (2)消除新生儿破伤风;
  (3)消除儿童白喉病例;
  (4)麻疹发病率降低90%,死亡率降低95%;
  (5)百日咳发病率1/10万以下;
  (6)肝炎发病率降低50%;
  (7)流脑、乙脑发病率降低90%;
  (8)肺结核发病率控制在30/10万以下;
  (9)布病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10)痢疾、流感发病率降低50%。

  三、实施程序
  1、基础免疫程序:严格按计划免疫工作程序实施接种。
  2、强化免疫程序:每年12月5--6日和次年元月5-6日,对O-4岁儿童进行两轮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接种。
  3、计划免疫接种程序:乙肝疫苗每5年接种一次;甲肝疫苗每5年接种一次;流感疫苗和痢疾菌苗每年接种一次;风疹疫苗5年接种一次;腮腺炎疫苗5年接种一次;出血热疫苗5年接种一次;流脑疫苗3年接种一次;乙脑疫苗3年接种一次。
  4、疫苗采购供应程序:生物制品因其使用功能、冷链管理的特殊性,为保证疫苗质量与接种效果,必须是卫生防疫机构独家经营。市、县、乡、村专管系统运作,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销生物制品。

  四、保障措施
  计划免疫工作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责任重大,要求全社会方方面面都必须广泛关注和积极配合。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落实计划免疫工作规划,宣传教育是前提;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必须根据规划要求,大力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实行计划免疫的重要性和开展计划免疫的方法、步骤广泛深入地宣传到群众中去,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级新闻媒体要把计划免疫的宣传报道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来抓,制定报导计划,定期宣传和跟踪报导计划免疫工作的进展情况、鲜活经验,切实使计划免疫工作宣传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开展计划免疫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各级政府要把计划免疫列入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定期研究计划免疫工作,有关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计划免疫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当好同级政府和主要领导的参谋,及时汇报计划免疫工作情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计划免疫领导组,确立1-3名防保专业人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计划免疫的具体工作,并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3、增加计划免疫投入。开展计划免疫工作必须有充足的经费作保障。各级政府要将计划免疫的各项经费作为必保项目优先安排。儿童计划免疫所需菌苗、疫苗经费在卫生事业专项经费中列支;强化免疫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承担。各级财政部门应逐步增加对儿童计划免疫的经费投入。各级财政部门应把计划免疫冷链运转、维修和冷链设备配套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划拨专项经费。
  4、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全社会各行业各部门都有做好计划免疫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全市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教育、文化、新闻、财政、电力、交通等部门作为计划免疫的主要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齐心协力、积极主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并接受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计划免疫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进行。
  5、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建立科学严密的考核评估体系,切实加强管理工作,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计划免疫工作的正常运转。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要认真做好计划免疫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专业人员业务素质,规范操作程序,严格履行各种预防传染病的菌苗、疫苗等生物制品的订购、供应和销售程序,加强对冷链设备的管理和接种效果评价,确保计划免疫工作的安全有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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