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3]7号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2003年1月2日至10日受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委托,自治区民政厅组织7个督查组,对全区14个市(地)的困难群众生活安排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和督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全区困难群众生活安排问题督查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清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抓好落实。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情况报告的通知》(中发[2002]15号)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关心困难群众生活的极端重要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安排问题,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困难群众的关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区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从自治区民政厅督查的情况看,全区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仍然有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还存在不少困难,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对此引起高度关注,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要进一步落实和巩固“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工作,加强各项救灾工作,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和扶贫济困活动,着力解决特殊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一些县(市)要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并把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迅速加以解决。2002年12月下旬和2003年1月上旬我区的桂林、柳州、河池、百色等市的大部分县(市)发生了严重的雪霜灾害,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再次面临很多困难。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特别是深入到雪霜灾害严重的地方,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三、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抓好中央和自治区用于安排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各项资金的落实和督查工作。近几年,中央和自治区多方筹措资金用于支持和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问题,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把这些资金落到实处,尤其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优抚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救灾衣被等。一定要确保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全区困难群众生活安排问题督查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人民政府:
为督促全区进一步安排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受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委托,自治区民政厅组织7个督查组于2003年1月2日至10日,对全区14个市(地)的困难群众生活安排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督查。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入户调查(重点抽查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受灾户以及军烈属、在乡老复员军人)等办法,检查各项政策、资金的落实和到位情况,以及调查“两户两属”生活现状。现将督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基本情况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有所增加,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生活保障基本落实。
2002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取消一些地方在核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时,设定“虚拟收入”和“应得收入”的做法,把那些长期亏损、停产、半停产困难企业的职工及其家属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截止2002年12月底,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有53.4万人,其中在职职工5.31万人、在中心的下岗职工4.5万人、离岗人员7.24万人、离退休人员2.45万人、失业人员10.93万人、“三无”人员3.33万人、其他人员19.64万人。2002年底最低生活保障总人数比当年4月中央核定的人数增加8.6万人,实现了动态情况下的应保尽保。2002年全区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054亿元,人均月差额补助50元,确保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2003年l至2月最低生活保障金已准备就绪,l月20目前可以全部发放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手中。全区108个县(市、区)已全部建立起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户,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二)五保户、特困户和重灾户的衣、食、住等生活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2002年我区遭受了洪涝、冰雹、台风、旱灾和山体滑坡等严重的自然灾害,全区受灾人口达2656万人,成灾人口1768.6万人,因灾死亡175人,伤病6.01万人,被洪水围困102.2万人,紧急转移安置77.2万人,因灾倒塌民房或造成危房17.6万间,粮食减收178.3万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1.8亿元。灾害造成今冬明春缺粮680万人,其中2003年3月底前需要救济的重灾民417.7万人,需要救济粮1.88亿公斤,152万人需要救济衣被182万套(床)。
灾情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全力以赴组织抗灾救灾,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多方筹措救灾款物,安排灾民生活,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救灾工作有序开展。中央十分关心我区的救灾救济工作,2002年下拨我区救灾救济款1.35亿元(包括1100万元捐赠款),良治区本级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也下拨救灾款1725万元。市(地)、县(市)本级投入救灾款2353万元,全区还接收捐赠款1014万元。2002年全区共投入救灾救济款1.96亿元,有效地保障了灾民衣、食、住等生活的需要。2002年12月中央给我区下拨的冬令救济款3800万元,也于2003年1月15日前下拨到各县(市、区)。各地的主要做法:一是妥善安排,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吃穿问题。为了保证重灾民在元旦、春节期间能吃饱、穿暖。各县(市)民政局抓紧采购粮食,并于2003年1月15日前已把11-2月份救济粮发放到灾民手中。据统计,全区已有413.8万重灾民领到1-2月份的救济口粮,共计1.24亿公斤。其余3.9万重灾民的冬令口粮,县(市)民政局正在陆续下发,力争在1月20日前发完。全区各县(市)共加工棉被23.6万床,衣服46.5万套发给特困群众。其中自治区民政厅给54个县(市)下拨新棉被1.2万床,衣服3.7万套,连同全区2002年捐赠的894.7万套衣服已全部发放到灾民手中,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过冬的穿盖问题。二是精心组织,狠抓灾民倒房重建工作。2002年我区需要建灾民新村83个,共2634户,现已全部动工兴建,其中已竣工的19个村,接近完工的有56个村。面上倒房需重建的有37316户,已竣工的32896户,占88.1%。为加快倒房重建的进度,保证春节前灾民们能人住新居,保证施工质量,近期市、县组织了两次督查,县领导进村入点具体抓落实,自治区也进行重点抽查,对灾民新村建设实行项目跟踪管理。从选点、规划、设计到工作进度,都直接掌握到每一个灾民新村,市、县掌握到户,同时增加对建房资金投入。全区有67个灾民新村共2200户由原来自治区规定每户补助3000元的基础上,每户再增加补助5000元,每户自筹1.2万至3万元,可以建成80平方米至160平方米的住房。达到设计较好、功能较全、通水通电,卫生环保、道路硬化的要求,为建设小康文明村打下基础。三是妥善安排了元旦、春节期间对五保户、特困户的走访慰问活动。全区各县(市)已筹集资金,准备了慰问品,计划在1月20日前,走访慰问五保户、特困户,慰问金每户30元至50元。
(三)优抚安置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我区现有各类重点优抚对象108518人,其中在乡老复员军人75895人,伤残9930人,烈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等三属15315人。2002年自治区决定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定补标准后,已于2002年10月28日紧急下拨抚恤事业费2280万元到县(市)。各县(市)已于2002年12月底前全部按新标准兑现到优抚对象手中,从检查看都全部得到落实。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的发放,2002年除个别县没有按时按标准兑现外,都能兑现。全区义务兵优待金年户均800-2150元,96%的县(市)达到当年农民人均收入的70%以上。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展较好。至2002年12月底,全区已安置到位的城镇退役士兵4326人,占安置任务的95.3%。
二、当前仍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县(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和救灾配套资金不到位。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2]85号)要求,全区各市、县应负担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是7496万元,到2002年12月,只到位5632万元,占75.1%,还有1864万元没有到位,占24.9%,除南宁市和贵港市外,其他市、县均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市、县的救灾资金预算也只到位2353万元,占预算数的70.9%。
(二)灾民倒房重建任务仍很艰巨。仅2002年12月下旬和2003年1月上旬的雪霜灾造成的倒塌民房3238户,按目前每户补助3000元的标准计算,就需救灾补助资金970多万元。
(三)部分地方五保户统筹资金未能落实,挪用救灾款发给五保户作生活费的现象仍然存在。另外,全区还有I6万多五保户实行分散供养,其中有部分生病得不到很好照料,生活质量较低。
(四)雪霜灾给灾区群众2003年春荒将带来较大的困难。2002年12月下旬和2003年1月上旬,由于受强冷空气影响,我区发生了近30年来最严重的雪霜灾害。据气象资料统计,全区有47个县(市)下雪,其中34个县(市)有积雪,桂北有13个县(市)出现冰冻。大雪不仅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困难,而且对农作物、家畜等越冬造成严重的危害,如甘蔗、香蕉、冬菜等一些耐寒性差的作物遭到冻伤冻死;猪、牛等牲畜也出现了冻伤冻死现象。据初步统计,这次受灾较重的有44个县(市、区),受灾人口587万人,成灾421万人,因灾伤病13666人;受灾农作物342699公顷,成灾260546公顷,绝收82182公顷;因灾倒房3238户10707间,严重损坏54644间;因灾死亡大牲畜34185头。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0多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15亿多元。这次雪霜灾给2003年春荒灾民们的衣、食、往增加新的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对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丝毫不能麻痹大意。要进一步做好过细工作,继续督促各地重点抓好五保户、特困户的生活安排,要采取责任制的办法,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切实保证春节期间每一个困难群众的生活都能得到妥善安排。
(二)要高度重视防寒防冻工作。遭受雪灾霜冻的县(市),要迅速组织工作组,深入灾区核查灾情,对缺粮、缺衣被和倒房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各市(地)要掌握到重灾乡镇,县(市)要掌握到户到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重灾民解决衣、食、住的困难。
(三)各市、县要按自治区规定的比例数额落实2002年度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并拨付到位,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专户,以保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能按时足额领到低保金。此外,各市、县要按照桂政办发[2002]85号文件要求,做好本级2003年度本级应负担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和工作经费的预算。
(四)在继续落实统筹资金的基础上,采取以村和乡镇集中供养为主的形式,做好五保户的供养工作,并将五保户逐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自治区还应充分发挥彩票福利金的作用,每年新建300个乡镇敬老院和1000个村级敬老院,扩大五保集中供养人数,不断提高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
附件:2002年度全区各地应负担最低生活保障金到位情况统计表(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二○○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