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鄂价经字[2000]197号
湖北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中心:
你中心报来的《关于继续收取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服务费及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消防检测维修收费经过一年试行,对提高建筑工程防火抗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执行情况较好。经研究,同意你中心继续收取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费,收费的原则范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第30号令),收费项目和标准仍按《省物价局关于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鄂价经函字[1999]80号)执行。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