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襄政发[2001]11号
襄城区、樊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00年驻襄樊市区各单位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园林局关于2000年度市区园林绿化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园林绿化工作,为我市城市形象工程建设作出了一定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了表彰先进,推动工作,经过检查评比,市政府决定,授予襄城区政府行管局等3个单位“花园单位”称号,授予鹿鸣岛花园等2个单位“花园小区”称号,授予襄樊海关等11个单位“绿化.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刘习勇等74位同志“绿化先进工作者”称号(名单附后),特此通报表彰。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励,继续巩固绿化成果,加强庭园绿化和管理,推动市区绿化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要求尚未达标的单位加大投入,强化措施,争取早日步入绿化先进行列,为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增光添彩。 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