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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ADSL业务资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5-12 生效日期: 2000-05-17
发布部门: 云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云价经发(2000)135号
 云南省邮电管理局:
  你局《关于ADSL业务资费标准的请示》(云邮电局发(2000)263号)收悉。为了满足部分用户对网络速度的要求,促进我省信息化产业的发展,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经研究,现对我省ADSL业务资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开户费:每户100元,于用户申请开户时一次性收取。
  二、终端调试费:每户200元,直至调试成功,只能收费一次。
  上述收费标准对163虚拟拨号入网或专线入网均适用。
  三、使用费:包括网络使用费和通信费。
  (一)163虚拟拨号入网:每月最高收费不超过600元,具体标准由电信企业确定。
  (二)163专线入网:速率≤512K,每月2万元;512K<速率≤1M,每月3万元;1M<速率≤2M,每月5万元。
  四、终端设备价格及租用费标准,由电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
  五、上述规定自2000年5月17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满后,须重新申报正式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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