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计委)、各有关企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公布了《2005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4年第58号公告)。为做好有关进口关税配额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发展改革委(计委)尽快通知属地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及时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处申报2005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请各申请企业认真阅读《2005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详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sdpc.gov.cn/)。申请者可到自治区发改委经济贸易处领取,或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经济版(http://www.gxi.gov.cn)下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并如实填写。同时,根据申请条件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2005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时间为2004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过期一律不再受理。
三、联系人:戴凯林、王宗明
联系电话及传真(0771-2328826、2328829)
二○○四年十月九日
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