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苏价工[2002]147号
连云港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海兴热电公司上网电价的请示》(连价工字[2002]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你市投资兴建的6MW+2×35t/h热电机组即将投入运行。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核定该机组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36元(含税)。
以上批复自电厂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连云港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海兴热电公司上网电价的请示》(连价工字[2002]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你市投资兴建的6MW+2×35t/h热电机组即将投入运行。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核定该机组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36元(含税)。
以上批复自电厂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