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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本市社区老年人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7-05 生效日期: 2005-07-05
发布部门: 上海市民政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民政局:
  近期,本市出现持续高温,市气象局多次发出高温黑色预警信号,预计高温天气还将持续。对此,市委、市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十分关心社区老年人的夏季防暑安全,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应对自然灾害的态度,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现对做好社区老年人防暑降温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提高对老年人防暑降温工作认识
  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工作是政府的职责以及对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意义。要本着民政部门一贯的为社区老年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的宗旨,把社区老年人的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夏季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根据夏季高温预报及天气变化情况,加强指导、检查,督促所属部门、机构想方设法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辖区、机构内老年人安然度夏。
  二、认真排摸,准确掌握社区老年人的生活情况
  要对社区以及所属机构老年人的防暑降温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普遍的排摸,重点是独居老人、高龄老人、“三无”对象、老弱病残等社会救济对象以及居住条件较差、居家养老、社会福利机构的老人,准确掌握他们在夏季防暑降温的基本情况,以利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避暑和在高温情况下的正常生活。
  三、挖掘资源,充分利用现有各类防暑降温场所及条件
  各区县要充分发挥社区各类防暑降温资源的作用,保证社区老年人的避暑需要。一是要充分发挥社区老年活动室的作用,尤其对于那些居住状况相对拥挤的居民区,应特别注意老年活动室作息的合理安排,适当延长开放时间;二是将学校等场所向老年人开放;三是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避暑站,配置必要设备、人员,向特殊老年人提供避暑场所;四是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避暑、纳凉活动。
  四、添置设施,注重发挥各级政府在财力上的保障作用
  各区县应根据本地区防暑降温的要求,对现有的避暑设施进行一次普查,不符合要求的,要采取改造、添置降温设备等防范举措,以保证防暑降温工作的需要。对行动不便等情况的老年人可组织进行适当的走访慰问,关心他们的夏季生活情况,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老年人心上。以上所需经费可由市、区县和街道、镇乡承担。
  五、积极倡导,逐步形成老年人度夏的工作机制和良好氛围
  要提倡青少年、大学生在暑期内以及社会组织在平时开展帮助社区老年人防暑降温的志愿者活动。周密组织在社区内为老年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祛暑消夏服务。各级民政部门要不断总结经验,倡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帮助社区老年人避暑度夏好风气,同时,努力形成长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在遇到35°C以上高温天气的情况下,随时启动应急机制,确保社区老年人安全度夏。
  上海市民政局
二○○五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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