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泉州远东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专用车生产项目部分内容调整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15 生效日期: 2006-12-15
发布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文号: 闽经贸许可[2006]174号
泉州远东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你司有关专用车生产项目产品纲领等调整的申请报告和泉州市经委泉经技术[2006]212号文悉。我委曾于2006年4月6日以闽经贸许可[2006]37号文核准你司专用车生产项目,现根据你司要求和省机电建筑设计研究院重新修编的《泉州远东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专用作业车生产项目申请报告》,经研究,同意该项目产品纲领变更为“年产200辆油田专用测井车、试井车、工程车及军事特种专用作业车”。项目总投资仍为62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由5180万元调整为47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由1050万元调整为15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中企业自筹3230万元,其余1500万元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其余内容不变。 福建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