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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06 生效日期: 2004-03-06
发布部门: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襄樊政办发[2004]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春季是流行性传染病高发期,近日我市个别地方出现疑似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病例。为切实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春季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春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襄樊市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春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各地也要尽快成立机构,建立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疾病控制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组织卫生、教育、宣传、财政等相关部门,发扬抗击非典精神,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做好春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对已发生疫情的地区要坚决、果断采取措施,及时扑灭,防止疫情的进一步蔓延;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要密切注视疫情,强化防范意识,落实预防措施。各级政府要强化工作纪律,对工作不力,延误疫情报告和处理时机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及时制定预案,全面开展防治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针对目前传染病发生、流行的特点,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方案和要求,迅速制定流脑等春季多发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及技术方案,并层层进行培训,指导一线干部和医务人员开展规范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医疗救治工作。同时,做好药品物资贮备,解决防治必须经费,保证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在此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防止发生院内感染。

  三、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保护少年儿童等重点易感人群。十五岁以下少年儿童是春季传染病高发人群,要重点采取防范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校内传染病防治工作,采取相应措施,努力控制和减少传染病在校内传播。同时,要把握国家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住宿条件的机会,多方筹措资金,积极改善寄宿生的住宿条件。有寄宿生的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定期消毒、晨检、疫情报告和处理制度,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加强校舍的开窗通风和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发现疑似传染性疾病要及时、有效的隔离、诊疗和按程序上报。

  四、健全监测体系,强化疫情报告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医疗单位发热门诊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传染病的监控系统;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特殊病例,要严格按照传染防治的基本原则予以快速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

  五、强化免疫接种工作,努力降低疫苗可控疾病的发生率。免疫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有效的手段,各地要认真分析、总结近年本地传染病流行特征,有计划地开展以流脑、乙脑、流感、麻疹、风疹和水痘等重点传染病为主的免疫接种工作,尤其要强化常规免疫接种和流动儿童、贫困儿童等特殊人群儿童的免疫接种工作,构筑免疫屏障,全面降低疫苗可控疾病的发生率。

  六、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全民防病抗病水平。各地要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窗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及时普及防病知识,提醒公众保持生活、工作环境的空气流通,勤洗手,勤晒被,多锻炼,注意防寒保暖,增强自身抵抗疾病能力,防止疾病的发生。同时,各新闻媒体要注意坚持正面宣传报道,及时解疑释惑,消除群众的恐慌心理。

二○○四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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