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鄂政办发[2004]11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决定》(鄂发(2003)2号)的有关精神,为加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湖北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周坚卫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徐新省政府副秘书长
周厚震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卫东省人事厅副厅长胡新时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成员:刘望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周顺明省财政厅副厅长
谢继伦省民政厅副厅长
查世煜省农业厅副厅长
叶方新省征兵办副主任
陈传德省教育厅副厅长
杨海涛省统计局副局长
唐国清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总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唐国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治安户政处处长方平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四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