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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消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消防工作报告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3-31 生效日期: 2000-03-31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内政办发[2000]60号

各显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公安消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0年3月31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的报告
  自治区人民政府:
  去年12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刘明祖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内政传发[1999]10号)下发后.平区各级政府和公安消防机构高度重视,普遍成立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并由政府领导牵头,组成了由公安消防、劳动、城建、石油、工商、文化、粮食等部门的联合检查组,开展了大规模的消防安全联合检查。期间,全区各地重点检查了5504个单位,重点夜查了670个单位,共查出一般火灾隐患14138处,责令当场改正9007处,责令限期改正4673处,责令停产停业单位73个,处罚单位67个,处罚46人,行政拘留2人。截至目前,今年全区共发生火灾391起,死5人,伤4人,直接损失1204309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下降61%,死人下降38%,伤人上升3倍,损失下降48%。这样的工作基础为做好二○○○年的消防工作开了个好头。但通过检查我们发现,目前在消防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应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当前消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一些地区重大火灾隐患突出。有的高层、地下建筑,特别是商场、饭店、歌舞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存在消防设施不完善、防火分区过大、疏散通道不够、消防水源不足等问题。这些隐患多数是过去遗留下来的,整改难度大,所需资金多,公安消防部门多次检查提出整改要求,并向当地政府作了汇报,但仍然长期得不到整改。一旦发生火灾,有可能造成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后果不堪设想。近期几起大的火灾,如锡林浩特汽车站商场重大火灾、呼市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火灾、乌兰浩特兴安市场火灾等,之所以造成很大损失,都与上述原因有关。
  (二)建筑消防设施问题严重。各地的高层、地下建筑,商场、公共娱乐场所以及扩建、改建工程等,大都存在消防设施不健全的问题。这些建筑没有严格按照防火规范设计与施工,留下许多“先天性”隐患。许多建筑没有设置和开通消防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设施,并且使用了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豪华装修。这类建筑一旦发生火灾,损失大,影响大,扑救难度大,后果将十分严重。
  (三)加油站存在问题多。近年来,随着石油市场的开放经营,个体私营加油站大量出现,这些加油站中有相当一部分存在火灾隐患,有的建在高压线下,有的建在人员密集区,站内安全设施不完善,消防管理工作薄弱,极易发生火灾。
  (四)交通运输机动车辆防火安全管理薄弱。特别是一些旗县、乡镇和城乡结合部仍有相当一部分报废车辆和无牌照“黑车”违章从事客、货运输业务。这些车辆安全性能极差,业主只顾挣钱,不顾安全,由此引发的火灾明显增多。去年全区发生的4起重大火灾中,运输车辆火灾就有2起,其中去年12月17日发生在包头市土右旗双龙镇的汽车火灾一次就烧死9人,烧伤9人,教训十分沉痛。
  (五)经营人员防火安全意识亟待提高。随着企业转制和政府机构改革力度加大,下岗分流人员增多,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大量增加。这些人中有相当一部分对防火安全漠不关心,没有起码的防火常识,加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越来越多,由此造成的火灾威胁越来越大。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一)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同志的指示,充分认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重要性。
  前不久,江泽民总书记和朱镕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针对江西省萍乡市爆竹生产作坊特大爆炸事故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春节前夕,自治区领导刘明祖、王凤歧同志也曾就如何加强消防工作提出过明确要求。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一旦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不仅会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更严重的是影响社会稳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领导对此应该有深刻的认识,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贯彻中央和自治区领导的指示精神,认真研究本地区的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解决消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推进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责任状任务的完成。
  今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已经与各盟市签定了消防安全责任状。各地要对消防安全责任状的内容逐一进行检查,看看还有多少任务没有完成,在此基础上明确任务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作出安排,切实落实。10月底前,各地要全面完成消防责任状自查自验工作,做好迎接自治区验收的准备。在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今年要继续把消火栓的建设与维修作为工作重点。目前我区已陆续进入施工期,各地要提早行动,确保完成任务。
  (三)突出重点,开展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
  近期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公安消防、劳动、经贸、城建、文化、旅游、石油、化工、运输等有关部门,按照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解决本行业、本部门的突出问题,检查的重点是: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加油站,烟花爆竹加工点、运输车辆等。要逐级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落实单位内部的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和用火用电用气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法违章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整改责任要落实到人。拒不整改的,应责令停产停业。对于整改难度大,一时难以整改,停产停业又会对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要由地方政府领导审批,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单位作出保证,死看死守,不准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一旦发生重特大火灾,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特大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切实做好消防宣传工作,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各种消防常识以及火灾自救和逃生知识,抓好春季消防宣传活动,加大对妇女、少年儿童的消防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消防知识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活动,切实提高全民的消防意识。对于社会影响大的火灾事故和重大隐患,要向社会公布,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做到警钟常鸣,群防群治。
  (五)大力加强消防执法和灭火救援工作。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监督管理水平,防止失控漏管,确保监督管理到位。要认真研究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火灾的特点,制定具体、实用的灭火预案,加强演练,提高部队的战斗能力,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有效地实施救人和灭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火灾损失。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执行。

 
自治区公安消防局
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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