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政办[2004]8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1)62号)和经国务院同意,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4)6号)精神,为加强对全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领导,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我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陈芸 副省长
副组长:
黄琪玉 省政府副秘书长
卢士钢 省公安厅副厅长
成员:
宋闽旺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武 省委编办副主任
庄荣文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施祖美 省教育厅副厅长
鄢一忠 省民政厅副厅长
王球球 省财政厅纪检组长
江作梁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曹建平 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曹海伦 省物价局助理巡视员
吴成居 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王孝华 省军区副参谋长
阮嘉明 武警福建省总队政治部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由卢士钢兼任。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