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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3]19号文件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3-24 生效日期: 2003-03-24
发布部门: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徐政办发[2003]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3]19号)转发给你们,希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级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全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将这项工作摆到当前的重要位置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落实具体措施,确保抓出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这次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各县(市)、区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人员集中办公,重点抓督查。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制定出详细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任务落实到位、人员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特别是国土资源部门和监察部门,应抽调一批政治硬、业务精、作风正、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参加治理整顿工作。

  二、认真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实现执法、守法,必须首先学法、懂法。目前,土地管理和土地市场秩序存在很多问题的突出原因之一,就是一些基层干部和部分管理人员没有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没有吃透精神实质,没有理解条文内容,以至在工作中不按法律法规办事。希望各级分管领导和土地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土地管理法法规的学习,掌握规定要求,自觉依法行政。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监督,重点宣传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先进典型,对重大违法案件予以曝光,在全社会营造出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执法,提高治理整顿质量。对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前发生的历史遗留问题,要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区别对待,抓紧处理。属于工作中的问题,凡是主动整改到位的,不再追究;属于违法违规问题,可依法从轻处理。对土地批租专项治理期间发生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未按专项治理要求主动自查自纠的,依法严肃处理;自纠不到位或尚未处理结案的,按照这次治理整顿要求进行处理。要加大执法监察和查处力度,对那些性质严重、影响很坏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冲破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严肃查处,绝不能敷衍了事、批评了事、罚款了事、补办手续了事。对故意瞒报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积极创新机制,促进规范化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法制建设和机制建设,健全完善配套政策和土地市场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完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和多种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注重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要认真研究分析土地市场的客观规律,加强政策调研,努力探索长效管理的治本之策,及时制定和出台相关的政策性规定和制度,以引导土地市场步入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各县(市)、区要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写出治理整顿情况报告,于6月15日之前报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
  特此通知。
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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