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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02 生效日期: 2004-12-02
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石政办发[2004]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关于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十二月二日
关于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入冬以来,我市先后发生了两起重大火灾事故。11月15日凌晨,鹿泉市某工厂生产车间发生火灾,损失近百万元。12月2日凌晨,藁城市梅花镇发生一起火灾,造成4人死亡。为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多发势头,确保今冬消防安全,市政府决定,从12月4日至2005年2月28日在全市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要求,深入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彻底消除整改各种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为全市经济建设、人民群众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副市长李文起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耀峰、市公安局副局长张石余任副组长,消防、安监、教育、文化、卫生、工商、商务、国资委等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此次大检查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联系电话:8613092),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杨国平担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重点
  大型集贸市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大型物资仓库、高层建筑、小型企业、私营企业、城乡结合部的单位和“三小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等。
  (二)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运行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运行情况;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预案的制订和演练情况。
  3、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运行管理情况:防火分隔设施、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设施、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情况;灭火器的配置和管理情况。
  4、消防安全疏散和火灾施救扑救条件:建筑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状况,疏散指示标志配置和完好情况;建筑间防火间距情况;建筑外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情况;特别是建筑外窗和安全出口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火灾施救的障碍物的清理情况。
  5、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管理情况:固定用火设施的检查、维护情况;临时动火的审批管理和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电器设备、电气线路的检修、管理情况;危险化学物品的依法储存、使用情况。
  6、“三小”场所消防安全要求:“三小”场所内不准住人(需留守值班的不得超过1人);有人值班的场所要设置逃生出口;不准锁闭、封堵、占用安全通道和出口;确因需要设置厨房的应采用实体砖墙与其它场所隔开。同时,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推动消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进家庭,使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掌握预防火灾和逃生自救常识。
  四、方法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2004年12月4日至10日)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传达全市冬季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冬季防火工作。
  (二)自查与督查、整改阶段(2004年12月11日至2005年2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面防火检查和巡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行业主管部门要适时组织督查,督查单位落实消防责任制、落实消防巡查自救力量、落实整改期限和临时安全措施、落实设施维护保养和通道畅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各单位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要一项一项分析,一项一项研究,能够当场改正的,要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措施、期限、资金和责任人。整改期间,要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在各单位开展自检自查自改工作的基础上,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和各公安派出所要对本辖区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各级政府要加强协调调度,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所属单位的检查督促工作。元旦和春节前,各县(市)、区主管领导要带领有关部门和单位主管领导,对重点部位、重点问题集中进行检查,确保“双节”安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5年2月21日至28日)
  市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冬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验收各地、各部门对全市冬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以及对火灾事故查处情况。检查验收结束后,将结果通报全市。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防火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按照“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要求,坚持检查与整改并重,切实将这项工作抓出成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落实责任,确保检查的实效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要通过检查,彻底摸清存在的火灾隐患底数,建立火灾隐患信息库,逐项登记,分类建档。检查要认真负责、务求实效,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切忌图形式、走过场、草率应付,确保检查的实效性。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成果。各级、各部门要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要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四)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行为。对火灾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关要依法给予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行政或纪律处分,该处罚的坚决依法处罚,该停业的坚决停业整顿,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决不姑息。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要继续责令限期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五)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将各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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