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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17 生效日期: 2007-09-17
发布部门: 科技部
发布文号:

   科学技术部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为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科技部电子政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技术保障、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科技部网站建设运行维护、科技部政务信息收集编报以及科技部系统信息资源集成共享及应用等工作。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信息中心岗位实际,经研究,拟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信息中心项目管理、高级编辑、摄像编辑3个专业技术岗位的3名工作人员。岗位及应聘基本条件如下:
    (一)项目管理岗位(1名,岗位编号:X-200701)
    岗位职责:承担各类信息化及电子政务项目的分析建议、组织协调工作;制定调研计划并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准确、及时地提出相关建议及分析材料;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信息技术专业背景,博士学历;
    4、曾承担过大中型信息系统建设开发,承担过国家级科研课题,具备相关研发管理经验,能够独立完成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要求对信息技术的应用发展具有较深的了解,能够根据需求对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建设开展调研工作,并能提出建议及分析报告。
    5、具有北京市户口。
    (二)高级编辑岗位(1名,岗位编号:X-200702)
    岗位职责:负责设计年度业务发展计划和选题策划、重大项目的整体包装和文稿的编写;负责搜集选题,策划节目内容,制定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完成节目的前期拍摄和后期编辑制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副高级);
    4、五年以上影视或编辑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对新闻价值的判断力;
    5、熟悉影视制作前后期设备的使用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宣传策划能力,对科技宣传及科技部工作有一定的了解;
    6、获得国家级新闻作品奖者优先;
    7、具有北京市户口。
    (三)摄像、编辑岗位(1名,岗位编号:X-200703)
    岗位职责:负责新闻宣传和科技影像资料库视频素材的拍摄、收集和整理等工作;负责后期节目编辑、录音和其它制作任务;承担设计和编辑图像、图片资料,刻制DVD、VCD及MPG、RM等格式文件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
    4、三年以上影视制作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影视制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的新闻敏感性,具有较强的编辑能力;
    5、熟练掌握影视后期非线编辑及包装,掌握后期设备和媒体资产管理系统的使用,对画面和声音有较强的判断力和领悟力;
    6、获得国家级影视作品奖者优先;
    7、具有北京市户口。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1、自愿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附2寸免冠照片),并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以电子邮件发送至信息中心,电子邮件地址:mostic_zp@most.cn 。
    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09月25日17:00。
    报名文件格式要求:请将《应聘报名登记表》及全部附件形成一个后缀为“.doc”的电子文件,“文件名”标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示例:X-200701项目管理岗位(张**)。
    2、资格审核。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科技部门户网站和信息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布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和考试地点。
    3、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测试文字表达能力和专业水平。对通过笔试者,按1:5的比例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基本素质和能力。
    4、面试时须准备身份证、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根据现场要求提供。
    5、考核。对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信息中心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6、身体检查。
    7、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8、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
    四、有关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按时限要求填报《应聘报名登记表》,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2、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笔试时间及参加人员名单将在科技部门户网站(//www.most.gov.cn/)和信息中心门户网站(//www.mostic.gov.cn/)上公布,面试名单及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电话:010-58881240   刘殿岫
    电子邮件:mostic_zp@most.cn
                                                科技部信息中心
                                                2007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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