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26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现批准《清洁生产标准 造纸工业(漂白化学烧碱法麦草浆生产工艺)》等二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清洁生产标准造纸工业(漂白化学烧碱法麦草浆生产工艺)(HJ/T 339-2007) 二、清洁生产标准造纸工业(硫酸盐化学木浆生产工艺)(HJ/T 340-2007)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tech/hjbz/bzwb)查询。 特此公告。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