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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0年度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先进单位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1-07 生效日期: 2001-01-07
发布部门: 贵州省政府
发布文号: 黔府发[2001]4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2000年度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中,中央在黔单位和省直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军区的有关文件精神,从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圆满完成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任务。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做好全省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对以下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贵阳铁路分局
  省烟草公司
  省有色金属行业管理办公室
  省电信公司
  省邮政局
  省航空工业总公司
  省化工行业管理办公室
  农业银行省分行
  工商银行省分行
  省交通厅
  省监狱管理局
  省地税局
  贵州航天管理局
  省移动通讯公司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公司
  中铁二局贵阳指挥部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贵阳车辆厂
  省冶金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省电力公司
  省人民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保持荣誉,再接再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向先进单位学习,进一步做好2001年度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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