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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成教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体育局关于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5-23 生效日期: 2001-05-31
发布部门: 济南市民政局、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成教局、济南市科学技术局、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体育局、济南市卫生局、济南市文化局
发布文号: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济南市委(2000)13号文件的规定,决定定于2001年5月31日起,对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统一登记。全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即民办非企业单位),分别在一个月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于2001年8月31日前向相应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逾期未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并没收其非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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