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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物价局关于海口市旅游定点饭店实行国内旅游团队(会议)客房最低成本价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8-28 生效日期: 2000-08-28
发布部门: 海口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市价字[2000]115号
海口酒店协会:
  报来《关于海口市旅游定点饭店实行国内旅游团队客房最低成本价有关事宜的请示》悉。我局于今年七月六日印发的《关于海口市旅游定点饭店秋季接待国内旅游团队(会议)客房最低成本价问题的批复》市价字[2000]87号,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个别酒店的价格定价不尽合理等情况,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华侨宾馆、华侨大厦等挂牌三星级酒店客房最低成本价按三星级饭店最低一档定价,即由原定的100元/间调整为120元/间;
  二、金融大酒店新旧(A、B)两类客房,其A类客房价仍按原定的170元/间执行,B类客房价调整为150元/间;
  三、钟楼大酒店客房最低成本价100元/间;
  四、执行时间:2000年8月28日至9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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