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应用软件培训班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2-16 生效日期: 2002-12-16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克物价发[2002]144号
市工程造价管理站:
  你站《关于举办工程造价应用软件培训班收费的申请》收悉,为了使各建设,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有效的使用《工程造价人员软件和网络应用实例》,受自治区造价管理总站的委托,结合培训期间所发生费用的实际,经研究,同意你站收取工程造价应用软件培训费350元/人,资新费据实收取。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