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潍价费发[2002]48号
各有关物业管理企业:
为切实规范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及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潍坊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考核认定,现将第一批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标准予以公布。
附:第一批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标准。
潍坊市第一批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标准
金额单位:元/平方米
家乐苑组团 二级 0.40
工福园组团 二级 0.40
怡心苑小区 二级 0.40
福海花园小区 二级 0.42
万福花苑 三级 0.30
新华小区 三级 0.30
局宿舍.邮电新村宿舍小区.世经花苑
海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