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辽价费字[2000]62号
盘锦市物价局:
你市《关于制定公汽无人售票票价和调整2路、5路票价的请示》(盘价发(2000)5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路公交车实行无人售票的票价为1元,月票为45元;2路、5路公交车6站以上(含6站)票价为1元,6站以下0.5元。
市公交公司要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按文件规定执行,不得扩大调价范围,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要认真落实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特困户优惠政策。要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接受物价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
本批复自2000年10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