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府[2004]311号
市交委:
你委《关于重庆绕城高速公路南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渝交委文〔2004〕405号)收悉。
重庆绕城高速公路南段起于江津市滴水岩,接拟建的绕城高速公路西段,经江津(槽坊)、巴南区一品,止于巴南区南彭,接拟建的重庆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全长约50公里。该高速公路是国家规划的西部大开发省际公路通道的一段,也是我市规划的骨架公路之一。该项目的建设对完善我市高速公路路网,缓解主城交通压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重庆绕城高速公路南段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关于收费站点、收费标准及收费年限等事项,在该公路建设过程中或建成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查确定。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