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乌政办[2004]20
2003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市旅游企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经济强市,创旅游名城”的奋斗目标,积极发挥窗口作用,营造旅游环境,着力挖掘旅游资源,突出地方特色,努力培育旅游市场,为乌鲁木齐市由旅游集散地向旅游目的地转变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美丽华酒店等26家先进旅游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共同推动我市旅游业快速、健康、有序地发展,为实现“建经济强市,创旅游名城”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乌鲁木齐2003年度先进旅游企业名单》
一、 星级饭店(10个)
1、美丽华酒店
2、火炬大厦
3、城市大酒店
4、友好大酒店
5、温州大酒店
6、红楼大酒店
7、新水大酒店
8、雪莲大酒店
9、煤炭宾馆
10、塔西南宾馆
二、旅行社(10个)
1、新疆西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新疆中国大自然国际旅行社
3、新疆中国国际旅行社
4、新疆绿洲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5、新疆南航旅行社有限公司
6、香港中旅国际(新疆)旅游有限公司
7、乌鲁木齐博达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8、新疆观光旅行社有限公司
9、乌鲁木齐教育旅行社
10、乌鲁木齐时代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三、旅游景区(点)
1、新疆国际大把扎
2、新疆民街
3、雪莲山高尔夫滑雪场
4、红山公园
5、亚洲大陆地理中心——亚心村景区
6、水西沟平西梁子景区 200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