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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3年度乌鲁木齐先进旅游企业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1-16 生效日期: 2004-01-16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乌政办[2004]20
  2003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市旅游企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经济强市,创旅游名城”的奋斗目标,积极发挥窗口作用,营造旅游环境,着力挖掘旅游资源,突出地方特色,努力培育旅游市场,为乌鲁木齐市由旅游集散地向旅游目的地转变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美丽华酒店等26家先进旅游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共同推动我市旅游业快速、健康、有序地发展,为实现“建经济强市,创旅游名城”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乌鲁木齐2003年度先进旅游企业名单》
  一、 星级饭店(10个)
  1、美丽华酒店
  2、火炬大厦
  3、城市大酒店
  4、友好大酒店
  5、温州大酒店
  6、红楼大酒店
  7、新水大酒店
  8、雪莲大酒店
  9、煤炭宾馆
  10、塔西南宾馆
  二、旅行社(10个)
  1、新疆西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新疆中国大自然国际旅行社
  3、新疆中国国际旅行社
  4、新疆绿洲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5、新疆南航旅行社有限公司
  6、香港中旅国际(新疆)旅游有限公司
  7、乌鲁木齐博达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8、新疆观光旅行社有限公司
  9、乌鲁木齐教育旅行社
  10、乌鲁木齐时代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三、旅游景区(点)
  1、新疆国际大把扎
  2、新疆民街
  3、雪莲山高尔夫滑雪场
  4、红山公园
  5、亚洲大陆地理中心——亚心村景区
  6、水西沟平西梁子景区 200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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