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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22 生效日期: 2008-09-22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文号: 黑建安[2008]42号
各市(行署)人民政府,各市地建设局(建委),建设系统归口单位,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关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8年9月20日3时30分,鹤岗市富华煤矿发生火灾事故,31名矿工被困井下。截止目前,已发现19人遇难,其余人员下落不明。鹤岗"9.20"富华煤矿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吉炳轩、省长栗战书、常务副省长杜家毫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9月21日晚,省政府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部署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现就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单位要深刻吸取鹤岗"9.20"富华煤矿事故及近期全国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紧急行动起来,按照省政府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要求,立即开展"百日安全生产行动",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坚决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检查不到位、发现问题不处理、处理不及时或敷衍应付检查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监管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要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完善监管体系。要明确有关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在建项目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施工设施、设备和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以及风景名胜区、公园、大型游乐设施等的安全状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要在国庆节前完成检查工作,确保"百日安全生产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安全值班报告制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企业和单位在国庆节假日期间要建立严格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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