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9-28 生效日期: 2005-09-28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闽政办[2005]16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省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福建省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切实加大对我省信息产业发展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度,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扶持、壮大信息产业,进一步推进我省信息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批准,建立福建省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一)跟踪分析全省信息产业运行情况,加强对全省信息产业发展的指导;注意收集信息产业发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认真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二)跟踪分析全省信息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研究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或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增强各类扶持信息产业发展财政性资金使用安排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通过行政、财政、金融等各种手段,引导推动全省信息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信息产业厅、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外经贸厅、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电力公司、省电子信息集团。
  省信息产业厅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省信息产业厅厅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联席会议在省信息产业厅(综合规划处)设立办公室,作为联席会议的日常办事机构。联系人:杨萍萍、沈海石;联系电话:0591-87554729、87430179。
  三、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由省信息产业厅厅长召集,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以联席会议为载体,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二)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并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三)建立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各部门拟采取的扶持信息产业的措施以及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实施情况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四)建立为企业排忧解难的快速反应机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由办公室汇总后报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并由相关单位组织实施。联席会议要研究的内容应提前一周送达各成员单位。
附件:福建省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成 员 名 单
  召集人:卢增荣   省信息产业厅厅长
  成 员:王桂凤   省发改委副主任
      张金铸   省经贸委副主任
      符卫国   省科技厅副厅长
      陈青文   省财政厅副厅长
      丛远东   省人事厅副厅长
      林耀华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 健   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吴振坤   省地税局副局长
      林文芳   省统计局副局长
      黄耀梅    省工商局副局长
      林文平   省质监局副局长
      陈 滨   省国税局副局长
      陈荣水   福州海关副关长
      钱明城   厦门海关副关长
      吴成居   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邵玉龙   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曹建平   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林 韩   省电力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刘捷明   省电子信息集团董事长
      黄序和   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丁国炎   厦门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谭培根   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廖小军   泉州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家荣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力利   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叶康勇   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卢泉昌   龙岩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铭玉   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5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