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新政办发[2005]2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张庆黎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
阿尤甫·铁依甫 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杨肇季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阿不都热合曼·甫拉提 自治区监察厅厅长
成员:
李学军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许观斌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刘晓延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晏良 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李明 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钱勇 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厅长
吴同江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许观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纪委监察厅监察综合室副主任魏瑾、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李伟担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仍按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政办(2001)169号)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