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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今年上半年,我国南涝北旱,部分地区遭受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军民的共同努力,前一段的抗灾救灾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灾区群众生活得到初步安排。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目前刚刚进入主汛期,仍有发生大灾的可能,此时又正值夏荒期间,水旱灾区群众生活安排任务相当艰巨。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十分关心,7月14日专门召开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希望各地认真贯彻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安排好灾区群众生活,保证灾区不出问题,现就有关灾民生活安排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核实灾情,准确掌握灾民生活困难情况。准确掌握灾情是做好灾民生活安排工作的前提。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说实话、办实事、讲实效”的工作原则,认真组织核查灾情,对绝收户、倒房户、无家可归人口、灾民困难户要逐村逐户地核查。对哪些户生活有困难,需要靠群众互助互济解决,哪些户确属无自救能力,必须由政府和集体给予救济,都要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实实在在地掌握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灾民生活安排方案,并尽快付诸实施。
二、要采取多种措施解决灾民吃、穿、住、治的问题。不管是旱灾区,还是灾区,救灾工作千头万绪,但最紧迫、最重要的是灾民的吃饭、居住、穿衣、治病问题。当前,受灾面大,困难多,救灾资金有限,供求矛盾较大,各地要调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切实保证灾民生活不出问题。
(一)要采取借粮、捐粮、供粮、借销等多种办法解决灾民的吃饭问题,只有保证灾民有饭吃,才能使其情绪稳定,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各地要把握灾民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分类安排,对有自救能力,暂时无钱买粮的实行借粮,由民政部门提名,乡政府担保,借粮的费用由地方政府和灾民共同承担;对有经济来源,暂时无钱买粮的实行“借销”;“双缺户”多的灾区可以在本省范围发动群众互帮互济,组织非灾区干部群众捐粮;对既无粮、又无钱的特困户必须及时给予救济。供应和救济灾民的口粮要迅速落实到户,发放到灾民手中。各级政府要采取坚决措施严格控制灾民口粮价格,对于趁机乱涨价、乱收费、发灾难财者要严加惩处。
(二)要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灾民住房问题。对住房倒塌、无家可归的灾民要尽量利用公房或采取亲友、邻里互助的办法,解决临时居住问题;
新建的临时住房,要能够遮风遮雨。在此基础上,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帮助灾民恢复住房的计划,建房资金采取国家救济、集体补助、社会捐款投入、个人自筹等多渠道解决。帮助灾民恢复住房要量力而行,以分散建房为主,有条件的也可组织建灾民新村。当地政府要落实灾民建房免收土地征用、建筑税收等优惠政策。要保证多数灾民在入冬前搬入新居。
(三)要与卫生部门配合,做好防病治病工作,保证灾区不发生大的疫情。当前正值暑期高温季节,许多群众长时间受洪水围困,在简陋条件下居住,体质下降,如果饮水不卫生,环境污染,很容易发生疫病流行。
民政部门要及时通报情况,积极与卫生部门协调配合,搞好饮水消毒、防蚊和环境卫生,对患病者及时治疗,严防疫病流行。
(四)要通过组织群众募捐解决灾民御寒衣被。目前,天气炎热,穿的问题不太突出。但夏季过后,灾民御寒衣被的困难就会显得突出。各省可在省内大中城市发动募集衣被活动,支援灾区,帮助灾民度过难关。
三、要多种门路组织灾民生产自救,增强度荒能力。要认真贯彻“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发动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水灾地区要想方设法排除积水,尽最大努力补种、改种粮食作物和瓜菜,以增强度荒能力;旱灾地区要进一步搞好抗旱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灾民开展工副业生产,也可以组织劳务外出,但事先必须与输入地联系妥当,避免盲目地外流。
四、要大力发展互助互济活动。各省可根据当地的客观情况和灾情,除开展募集衣被活动外,广泛开展其它方面互助互济活动,要发动城市支援农村,工矿企业支援农业,非灾区支援灾区,以及亲友、邻里间的互助互济活动,组织对口支援,切实帮助灾区和灾民解决实际问题。
五、要做好防止灾民盲目外流的工作。根据以往的经验,大灾之后往往出现灾民盲目外流的现象,各地要尽早加以防范。各级政府在安排灾民生活的同时,要加强对灾民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战胜灾荒的有利条件,要求灾民增强信心,克服悲观失望情绪,立足本地开展生产自救,不要盲目外流。要及时掌握灾民外流的动向,一经发现要立即劝阻。对已经外流的要想方设法动员其返回原地。
六、要切实管好用好救灾款物。救灾款是灾区人民的“救命钱”,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区人民的关怀。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管好用好,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保证把救灾款物用到重灾区。重灾户和重灾民身上。要加强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贪污、挪用、滥用救灾款物的,要严肃处理。
七、要加强对救灾工作的领导。灾区群众生活安排是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各级民政部门特别是重灾区的民政部门要把救灾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要动员组织各方面的力量,精心部署,分片包干,分级负责,把工作做到一家一户,确保灾区不出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