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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的决定》和市政协“重视保护古树名木,为创建文明生态村增添光彩”的调研报告。古树(国家一级保护树龄500年以上;二级保护300—499年;三级保护100—299年)、名木(历代名人,领袖人物所植,或是有文化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与文化的象征,是绿色文物,活的化石,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为了创建文明生态村,在全市范围内再次开展对古树名木的普查,健全档案,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普查古树名木,健全资料档案。2001年12月市政府下文做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市林业部门已组织实施,对部分古树名木已建档挂牌保护。全市建档的古树有47株,名树一株(江泽民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旧会址种植)。对原建档的古、名树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古树名木牌丢失的要重新恢复、挂牌保护。由属地政府落实专人管护。
二、对“达维”台风破坏后的古树名木,要派人管理,在树头周边筑圈培土,砍剥缠藤,喷药杀虫,搞好树底下整洁,建造景观,延长古树名木的寿命。其管护经费由属地镇政府负责落实。
三、加大保护古树名木的力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严厉打击偷砍古树名木的行为,不得以办公益事业为由随意移植盗卖。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这次的普查,镇政府、林业工作站要派出专人负责,普查工作要全面展开,不留死角。凡是树龄有50年以上的、胸径50公分的都要列入普查范围。同时号召村民在庭前屋后种上珍贵名木,不断增大城乡的森林覆盖率,创造良好的人居生态环境。
五、各单位普查情况材料8月1日前送市林业局备案。普查工作结束后,由市政府派工作组进行抽查,对古树名木由市政府统一制作保护牌,实行挂牌保护。
二00六年五月十二日 附:古树名木调查表
序号 |
村名 |
树名 |
树龄 (年) |
树高 (米) |
胸围 (厘米) |
冠幅 (米)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