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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止上演“禁戏”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0-06-06 生效日期: 1980-06-06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化部在一九五○年至一九五二年期间,曾明令禁演二十六个戏曲剧目。据了解,近来有些地区个别剧团(包括未经合法手续自行组织起来的剧团和某些业余剧团),竟又上演这些剧目,向群众散播毒素,影响很坏。
  对这种现象,希望各地采取适当方式加以制止,不能任其自流。
  我部曾于一九七九年九月,根据当时戏曲、曲艺上演节目的情况,发出了《关于加强戏曲、曲艺上演节目的领导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个通知目前仍然适用,望各地继续参酌执行。
  从一九五○年到一九五二年文化部陆续明令禁演的剧目
  :《杀子报》 《海慧寺》(马思远)
  《双钉记》 《滑油山》
  《引狼入室》 《九更天》
  《奇冤报》 《探阴山》①
  《大香山》 《关公显圣》
  《双沙河》 《活捉三郎》
  《铁公鸡》 《大劈棺》
  《全部钟馗》(其中《嫁妹》一折保留)
  :《黄氏女游阴》 《活捉南三复》
  《全部小老妈》 《活捉王魁》
  《僵尸复仇记》 《因果美报》
  《阴魂奇案》
  :《兰英思兄》 《钟馗嫁妹》
  民族地区禁演的戏有:
  《薛礼征东》 《八月十五杀鞑子》等
  文化部1986年6月17日给北京市、上海市文化局《关于同意昆剧〈活捉〉经整理修改后可恢复上演》的复函中,重申对京剧《乌盆计》、《探阴山》仍应按1956年10月5日文化部《为通知京剧〈乌盆计〉经适当修改后可恢复上演由》(56)文钱戏字第180号和1957年5月10日《关于京剧〈探阴山〉经过适当修改后可以恢复上演的通知》的原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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