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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为登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05 生效日期: 2005-12-05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郑政文[2005]209号
   今年以来,登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社会稳定大局,发扬长霞精神,精诚团结,顽强拼搏,克难攻坚,接连破获了“1.3”颖阳杀人案、“2.25”石道乡阮村杀人案等多起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重特大刑事案件,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树立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为弘扬正气,鼓励广大公安干警和基层组织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市政府决定,给登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希望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学习登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先进事迹,切实履行好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职责,为建设平安郑州做出不懈努力。也希望登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为我市的和谐、稳定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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